步步高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
7、處理與追責
1、安全違規行為
1.1未辦理“動火申請”擅自施工或動火作業人員資質不符,對施工單位予以清退,同時追究項目經理、門店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責任;
1.2施工人員未按規定著統一制式衣服或反光背心,處以違約金100元/人;
1.3施工人員未佩戴安全帽,處以違約金100元/人;
1.4高空作業未配置安全帶等防護用品,處以違約金100元/次;
1.5在施工場地飲酒、就餐、賭博、光背、赤足等違規現象,處以違約金200元/人;
1.6施工現場線路混亂、私搭亂接,處以違約金200元/次,并要求整改到位;
1.7未報備私自動用消防水進行其他用途,處以違約金200元/次;
1.8在施工現場吸煙,處以違約金500元/次,地面有煙頭200元/個;
1.9酒后上崗或違規操作機械等,處以違約金500元/次;
1.10施工材料、建筑垃圾堵塞消防通道、設施、安全出口等違規行為,處以違約金500元/次,并要求整改到位;
1.11建筑材料、垃圾清運未按指定路線,違規使用客梯,處以違約金500元/次;
1.12其他違反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;
1.13以上違規行為,施工班組、人員若屢次重犯,將對相關施工班組、人員予以清退。
2、質量問題
2.1偷工減料、未按圖紙施工,限期整改,視情節對施工方依據施工合同予以違約處罰、清退處理;
2.2裝修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未報驗使用,視情節對施工方依據施工合同予以違約處罰、清退處理;
2.3隱蔽工程未經驗收擅自覆蓋,處以違約金2000元/次,驗收不合格的須限期整改。
3、文明施工問題
3.1未覆蓋防塵網、揚塵污染,未履行環保要求(如噪聲超標):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罰。
3.2在施工期間發生打架斗毆、擾亂現場施工秩序,對施工單位處以違約金2000元/次,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。
4、管理責任
4.1、施工現場人員進出、現場管理混亂,存在較大施工安全隱患,未定期組織安全交底或安全培訓,對項目經理、門店安全管理責任人依據公司制度予以追責處理;
4.2施工期間因管理責任造成人員傷亡或其他安全事故,對項目經理、門店安全管理責任人、門店第一負責人依據公司制度予以追責處理。
4.3涉及重大安全隱患或違法行為的,需及時上報總部風險安全部及事業部直管部門,不得私自處理。